抚剑独行游

欧美/金光/历史同人文段堆积
做人失败做鸽子成功的夜七
AO3: inordia 随缘居:inordia

【丕司马/民国paro】家国天下(百日丕司马第42日)

CAUTION
抗战设定勿查水表
恋爱之中掺杂正剧
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黄桷兰开了,栀子花也开了,初夏浮躁的空气里飘散着甜而不腻的花香,重庆城里却没有人有心情停下脚步去欣赏,每日都有不计其数的人涌进重庆城,曹丕却反其道而行之,一脚踏入了国立复旦大学的空气里,在象牙塔中几乎寻不着战时的硝烟味,只剩下盘旋的花香,让人不禁感慨五月的美好和短暂。此次赴职他只带了两个皮箱,还是当年去美利坚留学时用的箱子,装的都是换洗衣服和平日看的书,恍惚间他又回到了在康奈尔求学的日子,康村校园里的少男少女臂弯里抱着厚厚的书,侧头与同伴谈笑风生,和此时他面前走过的棉布衣裳泛旧却整洁的姑娘小伙们没有什么区别。他甚至有些想在复旦完成他在美利坚没来得及取得的硕士学位了。

虽然给的正式职务是党代表,曹丕还是得履行诺言去讲英文课,他当年在康奈尔他和美国前总统谈笑风生,可求学十几年他还从来没站在讲台上正儿八经授过课,如果假装不紧张是不诚实的,不过经验的空白还不是最让他担心的一点。在康奈尔,他曾去旁听过教育学的课,课后与教授交谈时,教授提到以他对中国当代大学教育粗浅的了解来看,中国在高等教育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作为中国人,曹丕自然是明白的,不仅仅是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更是要摈弃落后却根深蒂固的教育理念。他不知道复旦的学生们,尽管是在西式教育中成长起来的,能否接受他自己摸索出的方法和他所坚持的理念。

直到真正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曹丕终于镇定下来,因为透过教室后门的窗户,他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脑袋,这让他重重撞击着肋骨的心脏稍微安分了些。哲学系的司马教授为什么偷偷摸摸地来听英文课?曹丕甚至没发现他自己嘴角挂着的笑意,他无意去深究其中的原因,司马懿在那里就很令他满足了。像一个孩子着急地想炫耀自己一样,面前正襟危坐的学生都已不是他关注的对象,他急切地想让司马懿了解自己这个曹二公子也并非不学无术的二世祖,不仅仅是出于年轻人的争强好胜,还掺杂着渴望得到更多关注的孩童心性。

“英文,是一门语言。语言的用处即是交流的工具。学习英语是为了让中国更好地与世界交流,从而更好地发展。回望历史,不难发现那些被翻译成中文的西方著作对中国产生了多么重要的影响,翻译是对原作的再创作,是一门艺术,要去体会并保留原作中的美,在座的诸君若希望达到前人的高度需要多下功夫,而非单纯地认为能读懂就是圆满了。”

数十双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曹丕的目光再一次向窗户飘去,如愿以偿地看见了司马懿,他内心急躁的空白因司马懿的存在所充实,这给了他继续下去的信号,于是他接着讲:

“很多人认为,翻译西方著作为的就是全盘西化,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原本的文学和文化应该被抛弃。但不得不指出的一点是,诸君将要开蒙的是在愚昧中沉寂了数千年的国人,而他们所能接受的只有中国原本的东西,如何采用他们能接受的语言去启发他们灵魂中固有的智慧是译者,即诸君,需要衡量的东西。”

“举个例子,”曹丕顿了顿,他原本准备好的关于政治和哲学的例子此刻都被一个高明的小偷从他的大脑里盗走了,他又一次快速地瞥了司马懿一眼,“比如雪莱夫人的这一句,“Love me little,love me long.”,该如何翻译?”

没有人回答,学生们面面相觑,也许是没想到老师直接给出了一句诗。过了半晌才有人试探着回答:“细水长流地爱我?”曹丕点点头:“还不够好。不要看轻中国的文学,因为曾经有人是这样翻译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教室里传来一阵恍然大悟的吸气声。

他人生中第一次授课在一片称赞声中圆满结束,曹丕却无心去领会喜悦,他冲出了教室,幸运地是在拐角处赶上了正打算离开的司马懿。

“真巧,司马教授也在。”他的语气里带着无需掩饰的骄傲和炫耀。

“路过而已,二公子不愧是康奈尔的高材生,“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连讲课也如此在行。”司马懿以不含任何祝贺的语气回道。路过还能记住他课上最早举的例子?曹丕在心底嗤笑一声,你当然是最知道我的文学才华了,连“贱妾茕茕守空房”的诗句也被这人看过了,他在司马懿面前的脸皮反而厚了不少。

“讲课这等事还是不敢在先生面前班门弄斧,还要请先生多多指教。”表面上诚恳的样子不难做出来,此刻的曹丕和那位南北二少中浪上了天的曹二公子简直不像一个人,“我和先生既算同僚也算师生,先生不如直接喊我表字?”

“这还是不敢逾礼,我还有课,先失陪了。”司马懿转身离开,留下曹丕站在原地眨了眨眼睛,喊他一声子桓又算逾了个什么礼呢?

党务工作不好做,这点在到复旦之前曹丕就想到了,他压根也没想去得罪和他前几年心性一样的大学生们,可他总店做些什么才能对得起父亲。于是曹二公子开始了在复旦的招揽人才之路,主要对象是司马懿,可惜并不是很顺利。司马懿用尽一切办法不和曹丕扯上关系,无奈曹丕坚持不懈,在任何能堵住司马懿的地方抓住机会拉近关系,以至于到后来曹丕已经出入司马懿的宿舍如出入自己家一般。

复旦的教授们,因为是内迁到的重庆,没有成家的大多都住在职工宿舍里。司马懿的宿舍相当简朴,不过几口箱子、一张桌子、收得整整齐齐的书和学生作业,连个立柜都没有,更没有多余的装饰。但在多次对方非自愿的谈话下,曹丕挖掘出司马懿表面上那样一个不近人情的冰冷形象下埋藏着被调低了音量的情感。比如看上去宿舍只有必需品的司马教授的金怀表盖里有一张全家福:相貌平平笑意盈盈的妇人,眉目俊朗不苟言笑的孩子和尚且年幼眉欢眼笑的孩子,抿着唇浅浅笑着的司马懿。

询问私事的确不是什么礼貌的行为,可不能谈论政治就没剩下多少选项,何况,以他写过的所有诗起誓,曹丕真没想到司马懿竟然有过如此曲折的爱情故事。司马懿的前妻是他的家庭很早就已给他定下亲的旧社会女子,但不同于通常印象中裹着小脚的软弱妇人,张春华是一个极其聪慧、行事刚毅、性格坚强的女子,哪怕深知自己的丈夫并不爱自己,也做好了一个妻子应该做的一切事情,司马懿常常认为如果张春华是一个独立的人甚至可以取得比他更厉害成就,这也许就是他们最终离婚的原因。正如司马懿所预料,离婚之后张春华经营起了自己的服装公司,靠着自己的才华和手段,带着两个儿子,司马师和司马昭,日子过得比司马懿这个大学教授还要舒坦。

曹丕不知道司马懿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告诉了他这个故事,他和张春华果然更适合是盟友而非夫妻吧?也是从那个故事开始,曹丕开始了解仅作为个人的司马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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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城中,曾携手山河;
首阳山上,亦同观天下。
千年岁月落去,却有后人依然记取,当年风华。
一百日,光阴流转;
一百场,故事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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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碎念:文风?什么文风?放飞自我——!民国文风狗带吧,我宁愿看胡适英文的演讲稿x马上就要考试了,我是真的不知道写什么了,请原谅这一次更新的渣质量…我爱春华麻麻!春华麻麻部分故事来自张幼仪,我个人认为挺厉害的一个女人。感觉自己要成过气写手了x别闹其实根本没火过【一头扎进音乐剧大坑OMG写这个时我又一次看到了小警察死在小星星的旋律里要不下次开虐吧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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